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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对接现代产业发展优化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职业教育与武汉产业发展的融合机制,建立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同步、专业调整与产业升级联动体制,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和贡献率,现就对接武汉现代产业发展,优化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武政〔2015〕30号)精神,有效实施《武汉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武教职成〔2016〕1号),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求,优先发展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提升服务“工业倍增”专业设置水平,加快现代服务业类专业建设,发展都市农业类专业,打造与武汉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适应的专业体系,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到2018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完成新一轮的专业设置改革,学校重点、品牌、特色专业优势集中度显著提高。到2020年,基本建成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形成与区域产业结构和职业岗位匹配紧密、结构合理、覆盖广泛、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
1.新开设一批对接经济和社会重点领域发展需求的专业。瞄准经济社会发展大趋势、瞄准城市发展目标和任务、瞄准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新增专业设置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武汉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等领域专业(方向),培养和储备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技术技能型人才。
2.动态调整并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点、品牌、特色专业。逐步建立“行业需求引导、学校自主调整、专家论证认定”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注重专业调整的比较研究,对标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研究其相关产业变化对人才需求的规格变化,使我市专业设置处在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甚至领先的地位。淘汰市场需求萎缩、没有发展前景的专业点。刷新各校重点、品牌、特色专业点并予以认定,在“武汉市信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布。到2020年,以专业(群)建设为着力点,打造30个高水平职教实习实训基地、40个品牌专业、50个特色专业,建成30所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
3.建设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供给侧大数据平台。建设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市教育局三级专业人才供给状态数据平台,为学校专业设置和调整提供数据服务,为第三方参与论证认定提供数据参考,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优化区域专业结构提供数据支持,为对接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提供数据基础。通过大数据分析指导科学决策,促进形成区域和学校之间定位精准、优势互补、差异发展的新格局。
三、重点工作
(一)鼓励和支持学校对接产业开设发展新专业
1.注重新设专业(方向)。鼓励设置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武汉重点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以及就业前景良好的专业。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开太阳能技术应用、车载充电技术、新材料应用、天然气与新能源等专业;对接先进制造业,新开工业机器人应用、3D打印技术应用、设备维护与调试、新能源汽车等专业;对接现代服务业,新开智能家居服务、互联网+旅游服务、智能交通技术应用、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以及面向养老服务的老年服务管理、社会工作、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应用与服务等专业;对接都市农业,鼓励新开农村环境监测、互联网+农家乐休闲等专业;对接社会建设与管理,鼓励新开互联网+家政服务、互联网+咨询服务等专业;对接文化创意产业,鼓励新开民族织绣、民间传统工艺等专业;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和互联网的变化,调整部分传统和特色专业,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2.新增专业(方向)备案。增设新专业要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符合区域优化专业布局结构调整要求和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在开展专业人才需求分析和预测调研的基础上,每年年底前填报《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备案表》,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同意备案后,列入下年的武汉中考招生计划专业目录。
3.联动支持配套政策。增设新专业应充分利用行业企业的资金、设备、技术、信息、实习场所、人力、文化等资源,与学校发展定位和整体布局密切结合,联动发展。建立配套制度,经备案的新增专业在专业和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数字教学资源建设等项目立项,以及技能名师岗位、骨干教师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保障和政策倾斜。
(二)推动重点、品牌、特色专业滚动发展
1.清理淘汰无效落后专业点,取消曾经认定称号。全面梳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00年以来经有关部门认定公布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品牌、特色专业,对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要求,重点对三类情况进行清理、淘汰或调整:一是曾经公布的专业名称在2010版目录中已不存在的;二是该专业已停止招生的;三是该专业人数萎缩、没有发展前景、不适应产业发展或现达不到原认定条件的。对此类专业,报请原认定部门取消曾经授予的重点、品牌、特色专业称号。
2.培植市级重点发展专业点,完善专业层级梯度。一是对接省级重点、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已经由学校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级专家审定同意并向省级推荐的,直接认定为市级重点、品牌、特色专业点。二是每年开展新增市级重点、品牌、特色专业点认定工作。今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国家、省级重点、品牌、特色专业,须从市级重点、品牌、特色专业中遴选推荐。三是已通过验收的第一、二、三批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重点建设的专业,标注为国家示范校重点专业。学校各专业级别原则上只认定其专业的最高层级。
3.刷新认定优质特色专业,集中力量建设专业群。市教育局委托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单位,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到校,对学校重点、品牌、特色专业进行认定,并在“信用武汉”和“武汉中考”公布,每年刷新。集中资源重点建设经刷新认定的优质特色专业,依托优质特色专业引领相关专业建设,每个学校逐步打造2—3个优质特色专业群,提升专业建设品质。通过打造优质特色专业群,推动各校形成风格各异的办学特色,逐步建设一批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
(三)搭建学校、区域、全市三级专业数据平台
1.研发专业建设模块。在武汉职教在线管理平台上开发专业建设模块。新增专业备案、市级专业点申报、学校专业刷新认定的主管部门审核和市级专家审定流程;市、区、校各专业类别人才储备的供给侧改革等工作都在管理平台上操作完成,操作手册另行下发。
2.动态采集专业数据。对接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分领域采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农业、交通运输、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等7大类产业所对应的专业设置状况,实时掌握对接经济和社会重点领域的人才供给数据。
3.运用大数据优化设置。充分利用专业平台数据,科学预测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专业设置的新要求和新趋势,建立专业预警机制,即时调整专业设置。密切关注专业发展动态,科学分析人才供给状况、年度增减对比、分领域占比等统计数据,加快建立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相匹配、空间布局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一致的现代职业教育专业体系。
四、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武汉市第二届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名单附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有关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此次对接产业发展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相关工作。
五、实施步骤
此项工作自2017年起开始实施,工作步骤分为学校自查申报、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认定公布三个阶段,每年3月底前完成当年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工作。2017年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校自查申报(2月—3月10日)
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身发展定位,结合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对本校所开设的所有专业进行全面的自查清理。3月1日,武汉职教在线管理平台开放,学校应于3月10日前在此平台上操作完成以下工作:
1.现有每个专业的开设时间、批复(备案)文件、在籍学生数、基础课和专业课师资情况、实训设备情况、专业层级和类别及其批文,形成数据或扫描成照片,须在《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刷新认定》模块填报或上传。
2.新设专业(方向)须填报《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备案》模块,并上传《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设专业备案表》。
3.新增市级专业点须填报《武汉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重点、品牌、特色专业点申报》模块,并分别对应上传申报书。
(二)主管部门审核(3月10日—3月15日)
各区教育局和市直中专主管部门对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履行法定职责,统筹本区、本行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授权或委托业务处室指定专门人员,实行实名制负责审核所属学校专业建设,并于3月15日前完成学校专业刷新认定、新设专业申报、新增市级专业点等工作的网上审核。
(三)专家认定公布(3月16日—3月30日)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审定,采取网上电子资料审核和到校现场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月23日前,专家组完成网上审定。3月30日前,制发《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7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品牌、特色专业名单的通知》,将学校名称、统一信用代码、学校级别、专业名称、专业级别、认定生效期、认定机构在“武汉市信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布,纳入2017年武汉中考招生计划专业目录。专家现场审核认定工作将通过政府采购招标后,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另行通知。联系人:肖江帆、兰华群,联系电话:65608446。武汉职教在线门户网站:http://www.whve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