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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编制和发布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

武教职成〔2017〕2号

各区教育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2号)和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编制和发布201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118号)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武汉市职业教育实际,现就做好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是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教育教学诊断与改进,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各中等职业学校向社会宣传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展示学校风采风貌和办学特色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体现,对于促进中等职业学校与社会沟通,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加强学校管理,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主管部门、全市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编制和发布范围

1.我市已验收通过的10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2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今年编制和发布2016年质量年度报告。

2.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编制2017年质量年度报告,从2018年开始每年发布年度质量报告。

3.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从2017年开始每年编制和发布。

三、内容及编制格式

1.报告内容:质量年度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

2.格式要求:文字、图、表相结合,文字部分一般不超过1.5万字。图序及图名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除必要的文字外,尽可能引用对比数据、表格或图片,形式活泼、不拘一格。

3.文稿顺序:封面、目录、正文、附表或图表索引。

四、发布工作要求

1.各区教育局应指导和督促所辖学校按照要求编制和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市直学校要主动争取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和发布质量年度报告。中等职业学校是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主体,须成立编制工作小组,安排专人开展工作。各校质量年度报告在本校官方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市教育局成立的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推动学校编制和向社会公布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委托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单位负责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增强报告的客观性和可信度。严禁第三方替代学校编制年度质量报告。

3.武汉职教在线门户网站上将设置质量年度报告专栏,集中发布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校将编制好的质量年度报告电子版(命名为:×××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和《×××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表》(见附件)电子版(命名为:×××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发布情况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一并上报。

五、有关时间安排

1.2017年3月15日前,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和省教育厅要求,我市10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将2016年度质量报告的电子版发至邮箱hb87328019@126.com并同时发送市教育局职成教处邮箱。

2.2017年5月1日前,10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12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上公布2016年度质量报告,并将定稿发送市教育局职成教处邮箱。

3.2017年7月1日前,第三方机构联合市教育局编制10所国家级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2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市中等职业教育2016年度质量报告,并编印发布《武汉市中等职业教育2016年度质量报告》。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参考提纲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表请登录武汉职教在线下载。联系人:肖江帆、胡爱华。电话:65608446,邮箱:whjyjzcjc@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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